【新闻发布会解读】六安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伟解读《关于转发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ag九游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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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嘉宾,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水利局对各位媒体朋友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这次活动,以及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小水电站泄放生态流量,是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实现我市绿色振兴的重要抓手。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21〕397号)《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水电〔2019〕241号)《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1〕382号)等,今年4月24日安徽省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市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联合转发了《办法》,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
一、合规泄放生态流量,有利于恢复河流连通性
《办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市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标志,对于恢复河流连通性、保障生态流量、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市农村小水电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为解决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发挥了关键作用,在今天仍然是山区经济发展支柱性产业。但是小水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和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小水电站业主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会选择拦蓄尽可能多的水来发电,导致原有的径流生态环境被破坏,形成厂坝间脱减水段,造成河道干涸,已严重影响到山区生态环境。从2019年开始,按照国家四部委的统一要求,我们开展为期三年的小水电清理整改,主要内容之一是增设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
二、《办法》内容丰富,涵盖了生态流量泄放的方方面面
《办法》共十九条,规定小水电站应当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遵循水量调度原则,建立常规生态调度机制,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办法》明确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实行属地监管为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能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小水电站业主是生态流量泄放的责任主体,负责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监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保障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办法》规定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河流或县级区域为单元,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效果进行不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生态流量调整应报原核定单位批准。对于取水口水文情势或取水工程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核定生态流量。
《办法》规定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程规范及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改造引水系统、输水系统、泄水系统或增设生态机组等措施,保障水电站稳定足额泄放生态流量。并且要求生态流量监测断面现场设立生态流量公示牌,公布电站名称、泄放流量设施类型、生态流量确定值、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及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明确了小水电站应在动态视频的基础上安装流量计,不具备安装流量计条件的小水电站,须安装无节制生态流量泄放装置,采用动态视频监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应当符合水文测报、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技术标准和监控数据传输规范,具备数据采集、上传等功能,视频和照片应能够看清各出水口位置和水流情况,夜间泄放应清晰可见。《办法》同时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数据视频图片传输等作了技术性要求。
《办法》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逐站组织编制小水电站生态调度运行方案,按照“兴利服从防洪、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统筹协调上下游水量蓄泄方式。当小水电站取水处的天然来水小于或等于生态流量时,天然来水流量应当全部泄放;当来水小于生态流量与最小引水发电流量之和时,优先保障生态流量,必要时还应当停止发电。
《办法》规定小水电站日平均下泄流量不小于生态流量核定值为当天达标,月达标天数占当月评价总天数(扣除免考情形)的比值不低于80%,月度评价结果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采用无节制泄放和动态视频监控的小水电站,根据上传至监管平台的生态流量泄放照片和视频,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逐日审核后认定该月是否达标。
《办法》明确了五种免考情形,情形解除后应立即恢复考核。小水电站业主应当建立免考台账。省水利厅每季度对各市小水电站月度下泄生态流量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合格:辖区内85%以上的小水电站考核达标。
不合格:辖区内低于85%以下的小水电站考核达标。
小水电站考核达标指半年内达标天数占评价天数(扣除免考天数)的比值不低于80%。
《办法》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建立重点监管名录, 将下游存在生态保护对象、厂坝间减水河段较长、历次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小水电站纳入重点监管名录,提出重点监管要求,随机开展线上或线下督查。对监督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落实闭环管理,依法依规督促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必要时建议电网限制或禁止其发电上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河湖长制考核范围。
我市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联合转发了《办法》,并提出对当月不进行整改的小水电站,进行全市通报;对逾期一个月不进行整改的小水电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约谈县区政府;对逾期二个月不进行整改的小水电站,采取电网限制或禁止其发电上网。
三、《办法》出台以来,我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逐步向好
一是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合规泄放。我市拥有小水电站总共为208座,总装机容量50.19万千瓦;按规定需泄放生态流量电站187座,总装机48.49万千瓦;按照修订后的“一站一策”,138座安装了生态流量监测设施(流量计加动态视频),49座采用无节制泄放(动态视频)。完成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供电、光纤改造。185座小水电站监控监测设施全部实现网电供电,2座采用太阳能供电的已完成扩容。通过光纤改造,视频和数据传输畅通。《办法》出台以来,按月度考核,我市6月份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为98.5%,7月份99.2%,8月份99.2%,9月份100%,10月份100%,11月份100%,位于全省前列。
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管。市局每周网上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现场,县水利局根据每日线上巡查和市局通报,建立巡查台账,及时督促电站业主正常足额泄放生态流量,对逾期不整改不作为的水电站,下发“一站一单”跟踪督办。对长期不改正、多次被通报的电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加强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小水电站规范泄放,确保泄放达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各小水电站业主的法律意识,提高主动泄放的自觉性。压实小水电站业主主体责任,小水电站业主负责生态流量监控监测、泄放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保障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截止2022年11月底,市局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线上巡查通报44次,县区对市局通报的问题都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
三是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我市严格按照“查、认、改、罚、回头看”等环节加强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的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积极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2月,由市水利局带队,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等派员参加的督查组对金寨、霍山、舒城县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监督检查,抽查了姜河、团山二站等12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运行情况、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设施、监管平台的运行维护情况,查阅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日志,“一站一策”修订方案等相关资料,下发了整改通报,所在县对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022年3月,结合我市小水电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市水利局成立5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控监测设施、生态流量公示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2022年5月,我局抽查验收60座水电站,委托市水文局现场核测生态流量值是否达标泄放情况,全市187座水电站生态流量均按标准泄放,通过了市级验收。2022年6月上旬,完成了省水利厅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2022年10月,开展无节制泄放生态流量小水电站专项检查。为全面落实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定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无节制泄放生态流量小水电站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节泄放生态流量小水电站监督管理的通知》,我市开展无节制泄放生态流量小水电站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了“一县一单”,问题所在县都及时整改,并报送了整改报告。
四是依法依规对未按规定泄放生态流量的小水电站进行调查处理、处罚。对月度未按规定泄放生态流量的霍山县堆谷山二站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西河一站等3座小水电站进行通报。
五是完善了监管手段。对我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平台进行了升级,具备实时泄放视频查看、监测数据和图像采集、统计、存储、调取、自动考核、网上免考审批等功能,极大方便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
六是开展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评估工作。通过自评估和抽查评估,拟对西石电站等10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值进行动态调整,对17座小水电站泄放设施进行改造,对34座小水电站流量计进行更换,同时巩固提升无节制泄放设施,无节制泄放改为流量计7座,无节制泄放增设量水堰、设置泄放水位刻度17座。
四、加强生态流量泄放监管 发展山区绿色小水电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是近几年开展一项崭新的工作,通过泄放生态流量,治理减(脱)水段 277.69km,主河道脱水段改善效果良好,其中通过实施生态修复辅助工程建设生态堰坝措施消除脱水段长度15.66km。通过厂坝间脱水段治理,河道内部分濒临灭绝的鱼类数量增多,厂坝间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水质明显改善。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开展工作,努力解决现有问题,加强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总结经验,制定措施,严格考核,大力发展山区绿色水电。
一是大力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绿色小水电是未来小水电发展的方向,我市已创建8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名列全省第一,2023年列入创建计划的有20座小水电站。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生态流量按规定泄放,为此,我们建立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机制,把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加强对我市霍山县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县的指导,并以霍山县为样板在全市大力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同时积极争取出台生态补偿及奖惩机制,促进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
二是加强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管理。在监管过程中压实小水电站业主主体责任,完善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管理制度,针对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损毁等情况,做到快发现、快修复,保障生态流量泄放。
三是解决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对一部分小水电站变更为不易被雷击和水毁的泄放设施形式和监测设施形式,同时对无节制泄放的小水电站进行巩固提升。
四是完善市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重点监管名录。对多次不达标的小水电站,将其调整到重点监管名录。
五是依法依规对未按规定泄放生态流量的小水电站进行调查处理、处罚。对恶意不泄放生态流量的小水电站,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不承担自己主体责任躺平的小水电业主,经过宣传教育后仍然对存在的问题不整改的,视为恶意不泄放生态流量,依法依规处罚。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恢复河流连通性,回归生态之美,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加强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小水电站、水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上情况介绍,请新闻界的朋友广泛报道、深入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水情、关注水利,营造全社会节水、惜水、护水的浓厚氛围。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