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的通知-ag九游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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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水利(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2023年水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8日
全市2023年水利工作要点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做好水利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为加快新阶段幸福六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一、立足于早、着眼于防,做好水旱灾害防御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旱,全面提升监测预警、水利工程调度、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1.扎实做好汛前准备。全面开展汛前检查,重点排查险工险段、山洪灾害、水电站、中小水库大坝、溢洪道、在建“开口子”工程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做到工作早部署、问题早发现、措施早落实,确保汛前各类隐患整改到位。(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科、工程建设科、河湖科、排灌站、各县区水利局)
2.全面落实“四预”措施。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雨水情预警信息,当好水旱灾害防御“雷达兵”;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开展史河防汛特征水位论证;强化演练培训,及时调整充实抢险专家库,进一步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能力;组织编制《六安市水旱灾害防御事项工作模版》,推进水旱灾害防御规范化、模块化建设。(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科、各县区水利局)
3.全力防范水旱灾害。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水库、山洪灾害防御等薄弱环节防范,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强化与气象、应急等部门的会商研判、沟通协调,确保“测防报”和“抗救援”无缝衔接;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警惕“旱涝急转”,着力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科、工程建设科、河湖科、各县区水利局)
二、统筹谋划、强化保障,加快水利工程建设。
坚持按照“续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压茬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较上年增长10%以上。
4.强化项目谋划。加快推进六安水网工程规划和淠河、史河、杭埠河、汲河4个流域规划的编制进度;高质量完成我市21条未系统治理的中小河流方案编制工作,争取全部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配合做好新一轮淮河和长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重点对接江淮分水岭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巢湖流域防洪治理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和投资份额纳入上位规划。(责任单位:规划科、建设科、各县区水利局)
5.加快工程进度。继续执行重点水利工程月通报、月调度机制,全力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力争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史河防洪治理工程3月底完成可研批复,6月底前完成用地报批,上半年实现全面开工。淠河防洪治理工程6月底前完成可研批复,9月底前完成初设批复,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建设,完成杭埠河治理、淠河城南水环境治理工程,确保完成4条中小河流治理、3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座新建水库、6座排涝泵站年度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科、杭埠河建管处、城南项目办、行蓄洪区建管处、排灌站、河湖科、相关县区水利局)
6.落实资金保障。坚持两手发力,建立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搭建投融资平台,抓住省政府关于盘活存量资产、与南水北调集团战略合作等政策机遇,主动谋划项目,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和银行融资贷款、社会资本等方面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规划科、各县区水利局)
三、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强化农村供水保障
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水利支撑保障。
7.大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区域规模化供水,加快山区小型工程升级改造,完成29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523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责任单位:农水科、各县区水利局)
8.大力提升服务质效。坚持农村供水公益属性,加快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模式由“个体私营”向“规模化运营”转变,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创建,保持市、县区供水监督电话畅通,及时高效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进一步提高供水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农水科、各县区水利局)
9.加快大中型灌区改造。完成灌口集灌区改造任务和临王段灌区、五显灌区、横塘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渠系在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的统筹衔接,配合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新开工7处主要干支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项目,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责任单位:农水科、各县区水利局)
四、节水优先、严格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不断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10.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强化取水许可审批及水资源论证管理。开展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创建金安、叶集、裕安、金寨、霍山5个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县(区)。推深做实水权制度改革,力争各县区均完成1例水权交易。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做好杭埠河生态流量保障。统筹各类用水需求,落实水资源调度,开展水资源调度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科、各县区水利局)
11.实施节水行动。全面落实节水评价机制,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年用水量1万方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完成叶集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现县域节水型社会全覆盖;创建各类省级节水载体3个,完成10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复核。加强“节水贷”金融服务政策宣传培训,继续推进合同节水管理向工业园区、服务业等领域拓展,力争打造合同节水典型示范项目。(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科、各县区水利局)
五、系统治理、一体推进,加强水生态治理保护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水生态治理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2.加强水土流失防治。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实施7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112平方公里年度治理任务。指导金寨县创建水土保持国家示范县,金安区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从严、规范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持续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和事中事后跟踪检查。(责任单位:水保中心、各县区水利局)
13.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加强县级巡查、市级督查,确保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正常泄放。创建20座安全标准化达标电站和8座绿色示范电站,全力争取全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评定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责任单位:排灌站、各县区水利局)
六、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14.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筹备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七次会议,推动各级河长和成员单位落实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巡查履职提醒机制,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开展督查暗访,警示曝光河湖突出问题,对严重问题挂牌督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创建5条省级幸福河湖示范段。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探索开展河湖长制示范乡村建设。(责任单位:河长办综合科、各县区河长办)
15.加强河湖空间管控。认真实施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及湖泊保护规划,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和用途管制。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保障河道行洪通畅。严格涉河项目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责任单位:河湖科、各县区水利局)
16.严格河道采砂。认真执行市政府最新修订的《关于加强全市砂石资源管理的意见》,规范河道采砂许可监管,严禁假借清淤之名行采砂之实;推动各县区建设标准化砂场,强化采、运、销全过程监管,实现砂石资源计划开采、规范开采、生态开采、安全开采、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继续组织开展“蓝盾”“清江清河”专项行动,巩固河道采砂治理成果。(责任单位:河湖科、水政监察支队、各县区水利局)
七、建管并重、规范管理,强化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强化技术管理,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现代化,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
17.加强水利建设监管。推进专业化项目法人建设,指导舒城、金安、裕安3个县区成立专业化项目法人,对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金寨县中河水库等7个工程开展项目法人能力提升试点工作。加大培训、检查力度,促进全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管能力提升。规范建设市场管理,做好在建水利项目广域网考勤和合同履约评价,开展标后履约检查。(责任单位:建设科、各县区水利局)
18.规范工程运行管理。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确保11处工程通过省级标准化评价,创建叶集区小型水库管理示范县。加强泵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执行水库、水闸、堤防等工程技术管理规范,开展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53座水库水闸安全鉴定。(责任单位:河湖科、各县区水利局)
19.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运用稽查、飞检等手段,加强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效果考核,鼓励水利建设项目开展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责任单位:质安站、建设科、各县区水利局)
八、党建引领、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水利部门自身建设
20.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确保水利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科室单位)
21.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面提高党建质效。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接受锻炼、体现担当、增强本领,逐步形成干部队伍梯次配备格局,着力打造高素质水利干部队伍。(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教科)
22.持续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机关效能督查,坚持重点工作清单管理制度和通报调度机制,建立年度目标、任务、责任清单,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统筹抓好法治建设、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工青妇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23.从严监督执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利用市委巡察契机,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聚焦反馈问题意见,狠抓整改落实,纵深推进全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扯袖子、敲戒尺”,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聚焦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纪律保证。(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科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