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ag九游会官网
字号:
金寨、霍山、舒城、裕安、叶集县区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现将安徽省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皖水农〔2022〕46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我市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工作,是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区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组,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点,按照《办法》要求,按规定足额泄放生态流量。
二、抓紧验收销号
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问题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各县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一站一策”方案,逐站开展验收销号,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验收成果。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监视)设施移交小水电站业主。市级复核验收工作要于5月底之前完成。
三、严格考核评价
各县区要用好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做到每天全覆盖网上巡查,并建立台账;市水利局要加强抽查监管,每周要做到全覆盖,并将结果向县区反馈、通报。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做好小水电站考核和生态流量泄放评价工作;对于《办法》规定的五种免考情形,要从严把关。免考必须由小水电站业主提出,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并于考核结果同时报市水利局备查。市水利局每月对各县区小水电站月度下泄生态流量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价。
四、依法依规处罚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落实闭环管理,依法依规督促限期整改。
(一)对当月不进行整改的小水电站,进行全市通报;
(二)对逾期一个月不进行整改的小水电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约谈县区政府;
(三)对逾期二个月不进行整改的小水电站,采取电网限制或禁止其发电上网等措施。
附:关于印发《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水农〔2022〕46号)
六安市水利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六安市林业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