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ag九游会官网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水利局发布时间:2022-04-0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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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由局宣传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考核。   

第四条  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载体的建设、健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分类运行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分类运行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经验;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八)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第五条  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应在每年1月20日前,将本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局宣传信息中心审核,局宣传信息中心于每年3月1日前编制出六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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